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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清远国税、地税“三措施”推进业务合作 |
为整合行政资源,更好发挥国税、地税部门合作对提高行政效能、优化纳税服务、提高纳税人满意度、促进税法遵从的积极作用,清远国税、地税部门采取三措施推进业务合作: 一是召开联席研讨会议。会议讨论明确了具体的合作事项,提出了“组织领导机构先行、已合作项目完善发展、未合作项目摸索尝试”的工作思路,为业务合作工作指明了方向。二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。成立由国税局、地税局“一把手”轮流担任组长、相关合作事项对口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并下设办公室,负责具体业务合作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。同时,为加强上下联动,要求各县(市、区)国税局、地税局加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合作机构,确保合作事项的有序组织、有效落实。三是着手做好合作方案的制定。对已明确的合作事项,按业务的归属部门进行分工,国税、地税相应部门配合沟通,做好所属业务合作方案的制定工作,切实推进业务合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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